余明桂,马林,强皓凡.破产司法改革与稳就业:来自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证据[J].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,2025,(4):69-90 |
破产司法改革与稳就业:来自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证据 |
Bankruptcy Enforcement and Firm Employment:Evidence from the Judicial Reform of Enterprise Bankruptcy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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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关键词: 破产司法 劳动雇佣 债权人 |
英文关键词: Judicial Reform of Bankruptcy Corporate Employment Creditor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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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。本文以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实施企业破产审理方式改革为准自然实验,研究破产司法改革对企业雇佣决策的影响。研究发现,破产司法改革促进了企业劳动雇佣,相较于未纳入试点地区企业,试点地区企业改革后的雇佣规模平均提升约7.1%。机制检验发现,控制权转移风险提高是破产司法改革促进劳动雇佣的作用渠道,即强势债权人对控制权的威胁推动企业要素投入从资本转向劳动力。本文还发现,由于强势债权人的关注,破产司法改革对企业薪酬支出没有显著影响,仅推动企业追求劳动雇佣规模的扩张而非人力资本的升级。本文拓展了中国破产司法改革经济后果的研究,从法治建设的角度为稳就业提供了政策启示。 |
英文摘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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